11202學期-期中實習志願表
填寫志願表注意事項
A.請於112.9.27(三)下午3點前繳交實習志願表(附件:含學生專區列印歷年成績單及11201學期選課清單各一份)
B.請務必填寫機構"編號",勿重複填寫同一機構底下之單位(例:2-1a/2-1d/2-1g)
C.非公告名單機構-請附上機構簡介、組織架構、實習辦法等相關資訊
D.志願表請用電腦繕打(勿用手寫)
F.資料填寫未依規定者,一律退件重新繳交
資料繳交請依規定時間,因個人因素逾期而影響實習申請進度,請同學們自行負責
若有任何問題,請至系辦洽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