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畢業生(114年6月畢)
恭喜同學完成社會工作實習(一)、(二)課程並取得學分
在取得畢業證書及辦理離校之前
請於114/5/5(一)-5/20(二)每日10:00-15:00期間至系辦領取實習證明書